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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通知

2018/2/11 15:48:06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

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

活动的通知

 

省直属各企业、各有关行业协会(商会):

为鼓励企业加强合同和信用管理,促进我省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规则》的规定,我局决定开展2017年度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公示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领取营业执照并开业满二年(截止计算日期至20171231日);

(二)建立合同管理机构和合同管理制度,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

(三)合同履约状况良好。除不可抗力、对方违约或双方协议解除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合同履约率100%

    (四)无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录

     (五)企业经营效益好,且同意由公示监督机关将本企业申请年度的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总产值或销售额等信息在守合同重信用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二、申请材料

    (一)《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表》;

    (二)《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承诺书》;

    (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加盖公章的有关资质证书、荣誉证书复印件;

    (五)加盖公章的上一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书》复印件;

    (六)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首次申请企业提供第(一)、(三)、(四)、(六)项材料;已参加上一年度公示的企业,提供第(二)、(三)、(五)、(六)项材料。

三、活动安排

(一)因今年起我局启用新版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系统,本年度公示活动自2018115日起开始接受企业网上申请,2018330日截止。申请公示的企业请登陆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红盾网www.gdgs.gov.cn)中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系统(以下简称守重公示系统),在网上填报企业公示申请相关事项,并下载打印《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表》一式两份,提交相关书式材料。参加连续年度公示申请的企业需附上《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书》复印件。

(二)省属企业在网上提出申请后,将相关书式申请材料提交给受我局委托的相关行业协会(商会)进行核查推荐(行业协会(商会)名单及联络方式见附件),符合推荐条件的,由行业协会(商会)签署推荐意见后统一将书面推荐意见及企业申请材料于2018415日前报送我局。行业属性不明确的企业,可在我局委托并且自愿接受非会员申请的行业协会(商会)中选择一家提交申请材料,由该协会(商会)签署推荐意见后报送我局。

(三)我局将于201861日对符合公示条件的申请企业在“守重公示系统”上统一公示。公示的企业,在守重公示系统企业公示页面展示《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书》;企业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制作证书、牌匾,工本费用由企业自理,不另收取其他费用。

四、注意事项

    (一)请各企业、有关行业协会(商会)关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的公告及守重公示系统的最新消息,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有关通知均在该网站发布,不另发函通知。企业在申报前应认真阅读《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系统操作手册(企业版)》和《广东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系统操作说明PPT(企业版)(见新系统首页)。企业在申报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请迳与上海信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系解决。(技术支持电话:021-54736072/54736071;技术支持QQ号:2301294837307560114629454972092189861644

(二)连续公示企业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帐号,初始密码abc.123在新系统上登录,企业登录后应修改密码;新申请公示企业,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帐号在新系统上进行注册申报。

(三)申请企业须如实填报有关情况,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的,我局将撤销其公示信息,并在公示平台上向社会公告。

(四)受委托的行业协会(商会)须严格遵守广东省行业协会(商会)接受委托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工作规定》,认真做好公示活动的宣传发动和推荐工作,并接受公示企业的监督,不得有“搭车”收费、强拉入会等增加企业负担、变相收费行为。

(五)为配合新系统的启用,“守重”公示证书进行改版并加载二维码,公众可扫描二维码查询企业的公示相关情况。年度公示证书取消年度公示盖章,改为按公示年度制作,公示企业也可于新系统中查看年度公示证书。从本公示年度开始,不再要求公示企业进行半年数据录入工作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116